2018重慶彭水縣面向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教育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54人】
為優化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推進人才強縣戰略工作的實施,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高校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赴國內高校公開招聘的方式選拔人才。
二、招聘崗位及職數
本次公開招聘人員154名,具體詳見《彭水自治縣面向2018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及對象
(一)招聘范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大政方針,具有良好的品行品德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素質;
3.按照體檢標準體檢合格,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招聘的條件(詳見“一覽表”);
5.本次招聘崗位年齡均要求在30周歲及以下(詳見“一覽表”,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現場報名日前一天;
6.自愿在彭水縣服務5周年及以上,未滿規定服務期者,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7.2018年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8年8月1日以前取得所報考專業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相應教師資格證。
8.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共分兩批次十個招聘點,上一站未招聘滿的崗位延續到下一站繼續招聘,每一站剩余崗位缺額在考試結束后在彭水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布(網站:http://www.psx.gov.cn/index_67.html)、下一站考點現場公布,其中第二批次剩余崗位須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1.報名時間及地點。分兩批次進行。第一批次從2017年12月22日開始,具體時間地點(具體地點詳見相關校園網)如下:
第一站:西南大學2017年 12月22日上午8:30
第二站:湖南師范大學2017年 12月24日上午8:30
第三站:華中師范大學2017年 12月25日上午8:30
第四站:東北師范大學2017年12月27日上午8:30
第五站:北京師范大學2017年 12月28日上午8:30
第六站:中央民族大學2017年 12月28日下午14:00
第七站:陜西師范大學2018年1月3日上午8:30
第八站:四川大學2018年1月4日上午8:30
第二批次:經第一批次招聘后,所缺崗位指標用于第二批次公開招聘。招聘點設在四川師范大學和重慶師范大學。
第九站:四川師范大學2018年 1月5日上午8:30
第十站:重慶師范大學 2018年1月7日上午8:30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