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珠海市金灣區選聘公辦小長公告【招1人】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和相關規定,金灣區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面向全國現任小長選聘珠海市金灣區航空新城小長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廣東省珠海市金灣區位于珠海市西部新城核心區,東臨香港、澳門。金灣區圍繞“珠海西部生態中心城區”的目標定位,堅持加快發揮產業競爭優勢、加快建設立體化交通樞紐、加快打造宜居宜業新城、努力夯實基層治理的“四大重點工作”發展思路,努力將金灣建設成為全市裝備制造業發展的主戰場、西部生態新城的核心片區,打造全國的生物醫藥產業基地、全國重要的航空產業基地和全國較大影響的新能源產業基地。金灣區已成為產業特色鮮明、生態環境優良、經濟社會蓬勃發展的現代化海濱新區。航空新城小學,是金灣區教育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該校位于金灣區航空新城核心片區,是由金灣區政府投資創辦、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全日制公辦完全小學。各項設施優良,教育教學環境優越,占地面積為21903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為18449平方米,辦學規模36個教學班。考生可登錄珠海市金灣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jinwan.gov.cn)查詢相關情況。
二、招聘崗位條件
應聘者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和教師職業道德,公正廉潔,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①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②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
3.全國范圍內小學現任正校長,且正職校長任職年限滿2年或正、副校級領導崗位任職年限滿4年(任職年限計算至2017年12月31日),年齡為50歲以下(196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員不得應聘: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內的;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按照珠海市有關規定辦理人事調動手續,納入金灣區教育系統事業編制和人事管理,享受事業單位相關薪酬待遇。如符合《珠海市金灣區引進教育高端人才實施意見》中的規定,還可享受對應的優惠待遇,可額外享受稅前300萬元的補貼。詳見《珠海市金灣區引進教育高端人才實施意見》(附件2)。
四、招聘程序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報名
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具體方法如下:
將報名資料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2918357930@qq.com。受理報名材料時間為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月25日17:30時(發送后請致電聯系人確認是否發送)。
(二)資格審查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在比對報考人員資歷、工作實績的基礎上,按1:10的比例擇優確定進入面試程序人選。如符合報考條件的報名人數不足10人時,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進入面試的應聘人,須本人持身份證和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參加現場資格審查。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和現場審查時間地點在珠海市金灣區人民政府網公布,請應聘者主動關注查詢。
【注】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不足3人時,不予開考。
<!--[if !supportLists]-->(三)<!--[endif]-->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管理能力及綜合素質等內容。面試當場評分、統分,現場公布成績。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如面試成績沒有合格的,將取消招聘計劃。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對面試成績合格考生按面試成績高低進行排序,面試成績第一名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若有擬聘人員主動放棄或因其他原因不予聘用的,由珠海市金灣區校長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進行遞補。如無合適人選,由金灣區教育局另行調配。
(四)體檢及考察
體檢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和《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2013〕1號)執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具體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有關規定執行。
(五)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被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在珠海市金灣區人民政府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因體檢、考察、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用人單位有權解除擬聘資格,且不作任何補償。
(六)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招聘結果報主管部門認定后,辦理擬聘人員人事調動、聘用等手續。
五、有關事項
1、應聘者參加面試的往返費用由應聘者自行承擔。
2、面試成績公布后十五天內,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的應聘者須提交其主管單位同意報考及辦理調動手續的證明,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3、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發現有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予以解聘。
4、有下列情形應聘者,取消其聘用資格:(1)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者;(2)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3)公示結果影響聘用者;(4)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的情況。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珠海市金灣區校長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楊老師0756-7263977 ,葉老師:0756-7263395
監督投訴電話:0756-7263686。
原標題:珠海市金灣區公開選聘公辦小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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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灣區校長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代章)
2017年12月1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