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東商河縣非教育衛生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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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濟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濟人字〔2007〕91號)、《關于進一步做好縣(市)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濟人字〔2009〕96號)的有關規定,現將2014年商河縣非教育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3年7月26日以后出生);
(五)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六)身體健康,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屬在職人員應聘的,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現役軍人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本次共有10個單位計劃招聘工作人員10人(具體招聘計劃和專業要求見附件1)。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與地點。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現場交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4年7月26日-7月27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報名地點:商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商河縣鑫源路35號)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于報名前登錄商河縣政府網(www.shanghe.gov.cn)下載《2014年商河縣非教育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如實填寫個人信息,打印一式一份。
(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現場報名時需提交由本人親筆簽名的《2014年商河縣非教育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報到證、2張1寸近期同底板免冠照片、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及二代身份證;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還要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同意應聘的介紹信,對出具同意應聘的介紹信確有困難的,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后,也可在體檢和考核前提供;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還須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收費減免手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和低;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
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報名人數原則上應達到招聘計劃的3倍,達不到以上比例的,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相應比例核減。報考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給予一次改報符合條件的崗位的機會,不同意改報或者不符合改報條件的予以退費。
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核實,取消資格。
(三)交費。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現場交筆試考務費40元。
考生于2014年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持本人身份證和交費單據到商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的,視為自動放棄。筆試準考證發放完畢后,最終報考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招聘崗位,取消招聘計劃,報考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給予一次改報其他符合條件崗位的機會;不同意改報或不符合改報條件的予以退費。招聘計劃的取消、核減情況,在商河縣政府網進行公告。
四、考試內容及方法
考試采取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進行,均采用百分制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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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