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承德技師學院選聘教師公告【招61人】
摘要:根據我院教學工作需要,經學院黨委研究并報承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市編辦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61名教師
按照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印發<承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承人社[2011]87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印發<承德市事業單位選聘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暫行辦法>的通知》(承人社[2014]23號)有關要求,根據我院教學工作需要,經學院黨委研究并報承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市編辦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61名教師。現就公開選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選聘,在全面考核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組織領導
本次選聘工作在承德市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成立承德技師學院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制定選聘方案。本方案經承德市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核定。
此次選聘工作,由紀檢部門全程監督。
三、選聘崗位、對象和條件
(一)選聘崗位
選聘崗位61個。具體選聘崗位、選聘人數、選聘條件等詳見《承德技師學院2017年公開選聘教師崗位信息表》。
(二)選聘對象
公開選聘專任教師61名,要求全日制統招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2017年應屆畢業生和往屆畢業生,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專業與所設崗位要求專業相同。
(三)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18—35周歲(1982年12月20日——1999年12月18日出生);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與選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年齡和技能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承德市轄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冊工作(含試用期)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選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5.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規定)。
(五)優先條件
在面試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依照學歷較高者優先錄取(若學歷相同,按“985”院校、“211”院校、本碩連讀、本碩專業相同或相近順序錄取),如以上條件均相同,則由承德技師學院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擇優決定。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