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甘肅金昌市公務員考試公告
市考錄辦對報考人民警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還要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同級公安機關配合。《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不進行復檢。
參加體檢的考生應嚴格遵守體檢規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實有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對于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考生,給予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的處理。
若考生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復檢)不合格者,經市考錄辦核準后,該職位按照最終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面試缺考或成績為零者、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得遞補),遞補只能進行一次。
九、考察
體檢結束后,由市考錄辦負責對體檢合格的人員按照考察的有關要求和內容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經市考錄辦同意后該職位按最終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面試缺考或成績為零者、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體能測評不合格、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十、公示和錄用
市考錄辦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試總成績、體能測評、體檢、考察情況等,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由市考錄辦負責核實。若反映的問題查有實據,取消不符合錄用條件考生的錄用資格。本環節不再進行遞補。若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符合錄用條件的人員,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審批錄用手續。經批準錄用的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新錄用人員須接受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的初任培訓,培訓不合格者不予任職。試用期滿合格者予以任職,不合格者取消錄用。
經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錄用的考生,本人提出放棄錄用的,取消錄用資格,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備查。
十一、監督
為了考錄工作的公平、公開和公正,市考錄辦接受省考錄辦的監督、檢查和指導,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對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查處,嚴肅考試紀律。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五年內不得報考、終身不得報考、取消錄用資格等處理,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對發現涉考的各類違法行為,按照有關規定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政策咨詢電話:
市委組織部干部一科:(0935) 8316866
市人社局公務員管理科:(0935) 8212207
考錄監督電話:
市紀委(監察局):(0935) 8319822
市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0935) 8237608、12380
市人社局紀檢監察室:(0935) 8213602
十二、其他事項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凡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警惕,切勿上當受騙。考生進行網上報名時,要嚴格按照本公告提供的網址報名。
點擊下載>>>
1、金昌市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計劃簡表
3、2014年甘肅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考專業分類參考目錄(試行)
4、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有問題的意見
金昌市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7月2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