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太湖縣衛計系統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40人】
(1)①《醫學基礎知識》,②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
(2)筆試成績。筆試結束后10日內在太湖縣政府網站、太湖縣人事考試培訓網上公布筆試成績。筆試成績計算公式:醫學基礎知識成績×0.3+專業知識成績×0.7。筆試成績統計過程中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4、最低分數線: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崗位代碼為17201、17202、17203、17204、17205、17207、17208、17209、17210設定筆試成績60分的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含加分)達到60分(含)以上,方可進入資格復審環節(遞補人員按此要求執行)。崗位代碼17206筆試成績不設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
(三)資格復審
1、鄉鎮衛生院臨床醫學崗位(崗位代碼17206)免面試,根據實際招聘崗位數與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考察對象,進行資格復審;其他崗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并進行資格復審。最后一名如有兩名及以上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
2、在太湖縣衛計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下,縣衛計委負責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以及《考場座次表》和報名時提供的照片、信息等進行認真的比對核驗。凡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或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因取消資格等原因出現入圍面試人選缺額的,按規定時間在報考同崗位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到低分順序等額遞補并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筆試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以及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資格證書或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和復印件),2張近期同底兩寸正面免冠照片。報名人員屬下列人員的還須另提供以下相關材料:
(1)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2)在冊在崗鄉村醫生需提供由村衛生室開具的、并經縣衛計委醫療服務監管股審核蓋章的證明。
(3)屬2017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7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領取面試通知書。
(四)面試
面試工作由太湖縣衛計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要求統一組織實施。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方式、內容:
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協調溝通能力、業務能力等綜合素質。
3、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實際進入面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當日參加同一考場面試考生成績的平均分 (含)以上,或面試成績達到70分(含)以上,方可列為考察和體檢對象。
(五)總成績合成
17206崗位的報考人員總成績以筆試成績為總成績,其他崗位的報考人員的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含加分)的70%加面試成績的30%合成。總成績統計過程中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根據實際招聘崗位數與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考察和體檢人員。若出現合成總成績相同,則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學歷者優先;若學歷相同的,有相應執業資格證者優先;若學歷、執業資格相同,以工作年限、執業年限長者依次優先。如以上原則還不能區分,加試予以確定。加試有關事項另行通知(遞補程序如遇成績并列情況按此規定執行)。
(六)考察和體檢
1、考察和體檢工作由太湖縣衛計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一組織實施。
2、考察工作由縣衛計委會同用人單位負責,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3、體檢工作參照《人力資源社會部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 、《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工作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
4、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生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七)擇優選崗
1、鄉鎮護理崗位(崗位代碼17201)、助產崗位(崗位代碼17202)、醫學檢驗技術崗位(崗位代碼17203)、醫學影像技術崗位(崗位代碼17204)、臨床醫學崗位(崗位代碼17205、17206)按照統一考試、擇優選崗的原則進行。
2、擇優選崗:擇優選崗前由縣衛計委通知報考同一崗位考生在規定時間到達指定的地點集中,按到低分順序依次由其選擇崗位(限選一次),縣衛計委依據該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現場逐人審核確認。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據考生的總成績,結合考察和體檢結果,從到低分擇優確定擬聘用人選,經縣衛計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審核后在太湖縣政府網站、太湖縣人事考試培訓網向社會公示7天。對公示無異議的,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新進入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嚴格執行服務期制度,服務期限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雙方約定。
2、擬聘用人員自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7天內到用人單位報到,并跟用人單位正式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逾期未報到,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察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聘用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3、2017年應屆畢業生待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后辦理聘用手續,至2018年6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崗位代碼為17201、17202、17203、17204、17205、17206、17207、17209的聘用人員中未取得相應的執業(從業)資格的,必須在聘用合同正式生效后三年內取得相應的執業(從業)資格,否則用人單位不再續聘。
4、因應聘人員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含自愿放棄選崗的);擬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報到等情形而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可按規定程序和時限,依據應聘者考試成績由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每個崗位遞補只進行一次。
五、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太湖縣衛計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公開招聘有關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陸太湖縣政府網站和太湖縣人事考試培訓網站查詢。
為確保此次公開招聘工作客觀公正,由縣紀檢監察機關進行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本次統一組織的招聘考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咨詢電話:縣人社局 0556-4188332 縣衛計委 0556-4162329
監督電話:縣監察局 0556-4188303
特此公告。
原標題:太湖縣2017年衛計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點擊下載>>>
太湖縣衛計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12月2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