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慶綦江區赴高校招聘教育衛生事業人員教師崗公告【招19人】
(三)考試考核
1.考試考核采取專業科目測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由現場招聘小組于報名當天在各報名點組織實施。
(1)報考區教委所屬教師崗位的考生專業科目測試采取試講或上課的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師素養和基本功、適崗能力,專業科目測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分值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當場簽字確認。專業科目測試和面試分數均為7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未達70分者不得確定為簽約人選。
(2)報考區衛計委所屬醫生崗位的考生專業科目測試采取病例分析、專業知識問答的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知識、適崗能力、職業素養專業科目測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分值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當場簽字確認。專業科目測試和面試分數均為7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未達70分者不得確定為簽約人選。
專業科目測試和面試時,對考生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專業科目測試和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2.考試考核招聘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考核成績=專業科目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考核成績、簽約人員名單于考試考核結束后在各考點張榜公布,并于本次招聘所有考試考核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方網站(http://www.cqqjrs.gov.cn/)招錄信息欄上公布考試考核成績及簽約人員名單。
3.確定簽約人選。
專業科目測試成績(≥80分)和面試成績(≥80分)特別的考生,經現場招聘小組同意直接現場簽訂就業協議,并于次日在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方網站(http://www.cqqjrs.gov.cn/)招錄信息欄和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網(http://www.cqhrss.gov.cn/)企事業單位招聘欄對前一考點已簽約招聘崗位和剩余招聘名額進行公布,已簽約招聘崗位不再列入以后考點的招聘名額,同時在下一考點現場報名前公布剩余招聘崗位。現場簽約余下招聘名額在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考生考試考核成績由到低分等額確定簽約人員,進入簽約最后一名應聘人員的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按學歷、專業科目測試成績、面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確定簽約人選;若仍相同,則加試面試,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簽約人選。請現場簽約人員攜帶好《普通高等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于考試考核當天成績公布后與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現場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或意向協議,明確違約責任及相關事項。逾期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綜合按各考點報考該崗位考生(專業科目測試和面試成績合格者)考試考核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現場簽約后剩余招聘名額和遞補人員的簽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對初步確定招聘人選組織實施體檢和考察。
1.體檢
體檢由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2)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區教委和區衛計委按照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的統一安排和要求對其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及是否需要崗位任職回避等進行綜合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
若體檢、考察、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專業科目測試和面試合格者)考試考核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和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準考證號、學歷(學位)、所學專業、職稱、考試考核總成績和擬聘崗位及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
(六)聘用與待遇
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由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于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考核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及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應層次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者,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須在我區服務5年及以上,未滿服務期的,不得向區外流動,否則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五、信息發布
招聘公告、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公示等信息均在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http://www.cqqjrs.gov.cn/)上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注意查詢,并保持通訊暢通。
六、紀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考核選拔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七、其它
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撥打以下電話咨詢:023-87268706;023-87268707。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本簡章由重慶市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綦江區2017年赴高校(第二批)公開招聘教育衛生事業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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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綦江區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第二批)公開招聘教育衛生事業人員報名(推薦)表.doc
2017年綦江區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第二批)公開招聘同意報考證明.doc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