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汕尾市城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招聘特設崗位全科醫生公告【招14人】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的決策部署,按照《廣東省衛生計生委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科醫生特設崗位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衛函〔2017〕1572號)文件要求,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特設崗位全科醫生1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窗體頂端
一、招聘崗位及職責
(一)招聘崗位
我區7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科醫生共14名。詳情見《2017年城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特設崗位全科醫生崗位表》(附件1)。
(二)崗位職責
1、承擔預防保健、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病人康復與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與管理等連續性、綜合性、一體化服務。
2、承擔專科疾病的識別、轉診以及危重情況的應急處理任務。
3、作為全科醫生團隊的領頭人,幫助和指導團隊其他醫務人員業務水平,與居民簽訂一定期限的服務協議,建立相對穩定的契約服務關系。
窗體底端
二、資格條件
(一)特設全科醫生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良好的政治素質、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
2.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心,愿意長期扎根基層為基層衛生事業發展做貢獻;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年齡要求為48周歲以內;
4.二級以下醫療衛生機構報考者應具備中級以上(含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并長期以來從事臨床醫療工作。
同時,還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執業醫師資格,且執業范圍注冊為臨床類別全科醫學專業或中醫類別全科醫學專業的醫務人員。
2.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經過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含中醫藥管理部門)認可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轉崗培訓、崗位培訓并考核合格的醫務人員。
3.具有二級以上醫院工作經歷和執業醫師資格,從事內科、兒科臨床工作5年以上,能夠勝任全科醫生崗位的醫務人員。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試用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6.參加粵東西北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已被聘用且在服務期內的,以及違反粵東西北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公告有關規定的人員。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崗位待遇
(一)特設崗位全科醫生是設置在基層衛生院的非常設崗位,聘期一般為3年,聘期內特設崗位醫生需全職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由用人單位與特設崗位全科醫生簽訂勞動合同。
(二)特設崗位全科醫生服務期間統一變更第一執業范圍為“全科醫學”。服務單位負責按程序為特設崗位全科醫生辦理執業醫師注冊、變更或執業地點備案手續。
(三)聘期內,編制內特設崗位全科醫生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制度和標準,編制外特設崗位全科醫生工資待遇按同崗在編人員標準核定。省級財政按每個崗位每年6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補助金額不納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特設崗位全科醫生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發放補助金額到個人賬戶。
(四)對暫未納制內管理的特設崗位全科醫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由所在服務單位為其辦理。
(五)特設崗位全科醫生在鄉鎮衛生院的工作時間,可納入為城市衛生支援基層衛生時間。
(六)經過規范化培訓的全科醫生到鄉鎮衛生院工作,可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全科醫學專業考試。特設崗位全科醫生晉升高級職稱的,可按照《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廣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的實施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特設崗位全科醫生聘期滿后納入常設崗位管理,對于聘期內工作業績突出,表現的特設崗位全科醫生,可按有關規定將其聘任到領導崗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