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龍巖市考試合格人員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信息修改須知
一、適用范圍
考試合格人員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中身份證信息(姓名、性別、身份證號)或畢業證信息(學歷、畢業、專業)有誤需要修改者。
二、提交的材料
1.《醫師資格考試合格考生信息修改表》一式兩份;
2.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3.《醫師資格證書》復印件兩份;
4.身份證復印件兩份;
5.修改身份證信息(姓名、性別、身份證號)有兩種情況:
1)如身份證信息為錄入錯誤,只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2)如身份證信息中身份證號碼發生改變,需提交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兩份;如修改姓名,需提交戶口本(標明曾用名)復印件兩份;
6.修改畢業證相關信息,需提交醫師資格考試時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兩份,修改畢業專業應同時注明畢業專業代碼(可從http://www.nmec.org.cn/about/zhuanyedaima.doc下載)。
備注:1.如《醫師資格證書》原件信息有誤,需上交原件四張照片;2.申請表用鋼筆(水筆)填寫。申請資料均使用A4規格紙張復印或打印,逐頁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按規定順序排列,并裝訂成冊。
三、辦理程序
1.申請人需將有關材料提交至各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進行初審;
2.各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進行初審后,在《醫師資格考試合格考生信息修改審核表》上加蓋公章后,送市衛生計生委醫政科復審后提交省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3.省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對各市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后填寫匯總表,統一報送國家醫學考試中心;
4.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審核同意下發信息后,省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制發《醫師資格證書》,下發至相關市或省直醫療衛生單位。
四、注意事項
1.申請人如同時修改助理和執業醫師資格信息,應分別填寫《醫師資格考試合格考生信息修改表》;
2.申請修改的醫師資格信息中的身份證信息必須與二代身份證身份信息一致;
3.《醫師資格證書》中信息與網上信息不符的,應按上述程序和材料提出修改申請,可不提供《醫師資格證書》原件和照片;
4.提交的材料中如規定為復印件的,各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對原件和復印件是否一致性進行審核。
原標題:考試合格人員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信息修改須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