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三季度重慶市沙坪壩區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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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壩區2014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簡章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促進人才隊伍結構優化,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考核專業技術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專業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共有3個事業單位面向社會考核招聘工作人員5名。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沙坪壩區2014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情況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附件1)。
本次公開招聘由重慶市沙坪壩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同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組織實施,應聘者不考《綜合基礎知識》,直接到規定地點參加相關專業考試、考核。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崗位所需的學歷、年齡和工作經歷條件;
4.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工作經歷等計算時間截止為2014年7月28日。
(二)應聘人員需自愿在沙坪壩區服務5年以上,在招聘單位服務3年以上。
(三)不屬于招聘范圍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勞動教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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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