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慶墊江縣面向重慶籍教育部直屬免費師范生招聘教育事業單位人員公告【招12人】
為促進我縣教育事業單位發展,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做好區縣事業單位赴高校公開招聘畢業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6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2018年教育部直屬免費師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和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面向重慶籍2018年教育部直屬免費師范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2名,具體崗位詳見《墊江縣面向2018年教育部直屬免費師范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附件1);
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
三、招聘條件和范圍
(一)招聘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無紀律處分記錄;
3. 符合崗位要求的招聘條件;
4.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 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前一天;
6. 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書等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7. 自愿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5周年及以上,服務期內不得轉聘到縣外。5年內主動提出與聘用單位解聘的,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且按照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8. 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等規定的有關要求;
9.免費師范生報名應符合國家、省市關于免費師范生就業的相關規定。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教育部直屬免費師范生;已簽約墊江縣的免費師范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簡章中的一個招聘單位的一個崗位報名。招聘簡章分別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一)報名、考核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8年1月6日上午9:00-12:00。
報名、考試考核地點: 西南大學(北碚區天生橋2號)第8教學樓。
(二)報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考生須持本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學生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加蓋畢業院校行政公章)、在校生學籍證明(出具)以及《重慶市墊江縣考核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驗原件交復印件和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張。報名者準備好《全國普通高等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
只采用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電話、傳真及網上報名、委托報名。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三)考試考核及擬聘人員確定
考試考核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綜合素質。主要內容為專業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求職動機與擬聘職位匹配性等。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按招聘崗位指標數和考生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聘人員。考核中未形成競爭的崗位(等額),采用票決方式,須有考核小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員表決同意通過,方可確定為簽訂擬聘協議人選。考試考核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簽訂擬聘協議人選;考官對考生考試考核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最后考試考核成績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試考官組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
考試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每項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若考試考核成績相同且多于招聘崗位指標數時,則進行加試,根據加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簽訂擬聘協議人選。
考試考核總成績、擬簽訂協議人選于考核結束后在考點當場公布,并于整個考試考核環節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