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慶南岸區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招聘衛生事業單位人員22人簡章
面試可采取答辯、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等多種方式進行。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得確定為簽約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成績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小組須寫出書面報告,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3.總成績計算
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基礎知識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專業基礎知識筆試、面試成績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面兩位小數)。總成績低于70分者,不能確定為簽約人選。
專業基礎知識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進入體檢環節簽約人員的資格條件等在每一站考點考試考核結束以后2-3個工作日內在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網(www.cqna.gov.cn)公告公示欄目進行公布。
(四)簽訂協議
根據擬招聘人數,按考試考核總成績從到低分等額確定簽約人選。考試考核總成績低于70分的不得確定為簽約人員。若最后一名簽約人選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以面試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學歷層次、職稱(執業)資格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簽約人員。擬聘用人員須在我區服務年限不低于5年。擬聘用人選與招聘單位簽訂《全國普通高等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中明確違約行為以及違約責任。
(五)體檢及考察
已簽訂《全國普通高等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考生畢業后持當地大中專畢業生就業部門發給的就業報到證、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套,于2018年7月20日當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到重慶市南岸區人事考試服務中心(重慶市南岸區茶園廣福大道12號南岸區行政服務中心B區1號樓10樓1004室)報到,并接受資格復審。未按要求接受資格復審的擬聘用人員,視同自動放棄,并應履行違約責任。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按要求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聘用。出現的缺額,取消該招聘指標,不予遞補。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參加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并應履行違約責任。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復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不再組織二次復檢。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
體檢合格人員由南岸區人力社保局、南岸區衛計委、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若因考生資格條件復審、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以及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進行遞補。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www.cqhrss.gov.cn)和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網(www.cqna.gov.cn)公告公示欄目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用崗位等。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文件規定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聘用關系,完善聘用手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在南岸區服務年限不低于5年,未滿服務年限人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須按照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南岸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南岸區人事考試服務中心:62986601
南岸區衛計委:62988390
原標題:南岸區面向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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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