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新絳縣人民政府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12人】
為加強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經縣政府研究決定,為我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81名工作人員。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人員(以招聘方案為準)。
三、招聘條件
1、應聘人員應具有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2、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黨紀政紀處限未滿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不得報考;現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在我縣歷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弄虛作假、違規作弊的人員,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的擬聘用人員,均不得報考。
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或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崗位及計劃
1、共計招聘工作人員81人(全額71人,差額10人)。
具體招聘崗位及計劃見附件《新絳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設置一覽表》。
2、服務基層人員崗位按比例已從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計劃總數提出,此次招聘不設服務基層人員崗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