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萬榮縣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106人】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完善隊伍年齡結構和專業結構,隊伍整體素質,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招聘崗位
共計招聘106人,具體崗位包括:鄉鎮財政所18人,教育系統68人,衛生系統10人,鄉鎮便民服務中心10人。其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1人。
根據省委、市委組織部“關于進一步加快大學生村官有序流動的通知”精神,重點解決2007年以來,特別是2007年度聘任的大學生村官的有序流動問題,面向在萬榮縣服務滿2年的大學生村官招聘45人(含2007年任職的大學生村官33人)。
三、招聘條件
1、應聘人員應具有下列基本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
③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思想積極,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創新意識強;
④報考的年齡要求一律按周歲計算,年齡為25周歲及以下(1988年8月8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年齡可放寬到30周歲及以下(1983年8月8日以后出生),在我縣服務滿2年及以上的大學生村官年齡不限;
⑤符合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具體的崗位及報考要求見附表),“211”以上院校本科畢業生報名的,專業可適當放寬。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其中,現在校就讀且檔案關系在校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人員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或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