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東青島市教育局直屬面試前置招聘公告【招64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試行)》(青人社發〔2017〕3號)、《關于做好2018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7〕65號)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關規定,2018年青島市教育局部分直屬計劃面試前置公開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員64人(見附件1)。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招聘崗位所規定的資格條件(見附件1),并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無違法犯罪記錄;
3.熱愛教育事業,品行良好;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備應聘資格:
1.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屆畢業學生;
2.現役軍人;
3.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人員;
4.與應聘崗位所屬單位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人員;
5.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2018年青島市教育局直屬公開招聘工作采用面試前置方式進行,招聘程序如下:
(一)青島市教育局發布招聘崗位信息,應聘人員經報名、資格審查,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
(二)進入面試范圍人員參加招聘單位組織的面試,根據面試成績確定進入筆試范圍人員;
(三)進入筆試范圍人員參加2018年山東省事業單位統一招聘筆試,根據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
(四)對進入考察范圍人員進行考察和體檢,確定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三、面試報名和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可采取網上報名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面試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采取網上報名人員須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采取現場報名人員在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按照本招聘簡章公布的招聘條件和要求,對報名人員的證件材料進行審查,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無法按時提供相關材料、材料信息存在問題以及弄虛作假的人員,一律不予通過資格審查,并取消其報名資格。資格審查通過人員現場領取面試準考證。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
1月16日—1月18日,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00。
(二)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應聘人員將《青島市教育局直屬面試前置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招聘單位的電子郵箱,郵件主題注明“報名登記表(崗位:XXX,姓名:XXX)”,發送郵件后請通過電話確認,聯系方式及電子郵箱地址見附件1。采取網上報名人員須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
2.現場報名。報名地點為各招聘單位(見附件1),采取現場報名人員在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
(三)資格審查須提交的材料:
1.《青島市教育局直屬面試前置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原件。與《報名登記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兩張。
2.《青島市教育局直屬面試前置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3)原件。
3.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使用A4型紙復印清晰,下同)。
4. 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人員,須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提供;應聘人員研究生所學專業原則上應與本科所學專業一致。
5.2018屆畢業生可提交教務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和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原件(山東省內院校未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生提供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未簽約證明)。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6.招聘崗位對應聘人員有相關工作經歷年限要求的,提交應聘人員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和經備案的勞動(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計算工作經歷年限截止2018年1月16日,按足年足月累計(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
7.無業人員須提交失業證或相關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2015屆、2016屆、2017屆未就業畢業生提供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
8.在職人員須提交有用人權限的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公辦中小學教師應聘須出具經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參加應聘的證明(經招聘單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體檢時提供);定向、委培畢業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
9.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證件和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如應聘人員在規定的資格審查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面試報名,逾期不再補辦。對因應聘人員填報信息有誤,報名材料不齊或不符合要求影響面試報名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對惡意提交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偽造證件或證明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本次報考資格。
面試報名資格審查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規定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招聘崗位為博士的,按通過資格審查的實有人數確定。取消、核減的計劃通過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http://www.qdhrss.gov.cn)、青島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qdedu.gov.cn/)予以公告,請考生及時關注。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