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東青島高新區教育系統招聘聘用制教師公告【招30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試行)》(青人社發〔2017〕3號)、《關于做好2018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7〕65號)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關規定,2018年青島高新區教育系統計劃面試前置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30人(詳見《2018年青島高新區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招聘崗位所規定的資格條件(見附件),并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無違法犯罪記錄;
3.熱愛教育事業,品行良好;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備應聘資格:
1.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屆畢業學生;
2.現役軍人;
3.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人員;
4.與應聘崗位所屬單位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人員;
5.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2018年青島高新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工作采用面試前置方式進行,招聘程序如下:
(一)青島高新區人才教體局發布招聘崗位信息,應聘人員經報名、資格審查,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
(二)進入面試范圍人員參加招聘單位組織的面試,根據面試成績確定進入筆試范圍人員;
(三)進入筆試范圍人員參加2018年山東省事業單位統一招聘筆試,根據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
(四)對進入考察范圍人員進行考察和體檢,確定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