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東臨沂臨港經濟開發區教育系統教師招聘公告【招20人】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確定擬聘用人員,經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并填寫《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和《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情況匯總表》,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備案(其中,應聘合并招聘崗位的,按考試總成績由到低分依次選擇工作崗位。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順序選崗,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抽簽決定選崗先后次序)。因放棄選崗產生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聘用單位一旦確定,不得更改。
符合聘用條件的,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聘用人員備案后,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對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95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部監察部令第18號)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從事命題、閱卷、面試等工作的專家不準參加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管理機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命題組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臨沂市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無關。
(三)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要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信息,并保持所留聯系電話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本簡章由臨沂臨港經濟開發區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0539-7667731。
原標題:2018年臨沂臨港經濟開發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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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臨港經濟開發區教育體育局
2018年1月1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