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東蘭山區部分事業單位醫療衛生崗位招聘公告【招97人】
五、考察和體檢
考察體檢人選確定后,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考察、體檢。因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等情況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一)考察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組成考察組,對考察體檢人選進行考察,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依據相關規定對考察對象個人檔案進行審查,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應聘資格條件,以及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并形成書面考察意見。
(二)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確定擬聘用人員,經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同意后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并填寫《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和《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情況匯總表》,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備案。
符合聘用條件的,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聘用人員備案后,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應聘人員須與單位簽訂最低服務年限協議。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對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95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部監察部令第18號)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從事命題、閱卷、面試等工作的專家不準參加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管理機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命題組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臨沂市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無關。
(三)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要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信息,并保持所留聯系電話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本簡章由蘭山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0539-8184040
報名系統維護電話:0539-8608930。
原標題:2018年蘭山區部分事業單位醫療衛生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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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臨沂市蘭山區部分事業單位醫療衛生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xlsx
蘭山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8年1月1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