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寧夏衛生人才評價考試公告
各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勞動)局、衛生計生委(局),區直有關部門、單位,中央駐寧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2017年度衛生人才評價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衛人才發〔2017〕134號),現就做好我區2018年度衛生人才評價考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凡符合原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二)報名參加2018年度衛生人才評價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三)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四)衛生人才評價考試各專業各科目成績繼續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已參加過衛生人才評價考試的人員,再次報名時須使用原檔案號。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合格的,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二、考試專業、科目及時間安排
(一)考試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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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