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重慶市屬事業單位|市級機關招(選)聘公告【3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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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試(分值100分)
面試由上級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市人力社保局負責指導、監督。凡考生有一科及以上缺考,取消面試資格。
招聘面試比例為1:2或1:3,具體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根據擬招聘崗位實際報考人數多少確定,并在考試前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發布。
面試人選按面試比例,根據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科目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
面試比例為1:3的崗位,若因考生棄考或資格復審不合格達不到1:3的,則面試比例調整為不低于1:2。凡面試比例低于1:2的,相應遞減招聘人數(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其中,特殊崗位或急需緊缺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的,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無法遞減的,考生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成績均達60分以上,方可進入面試。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參加考試考生的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成績等情況,在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公眾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須在公示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持有關證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以及崗位要求的職稱和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有工作單位的需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到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科目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方式、時間及地點等見附表。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等額確定(當總分相同時,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體檢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義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若體檢、考察、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進入面試且合格者)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在各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公眾網站上發布。
擬聘人員按《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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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