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廣西桂林市秀峰區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4人】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編辦、發改委、財政廳、衛計委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人新機制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桂人社發〔2015〕37號)、《桂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市人社發〔2012〕80號)、《桂林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規范事業單位使用非實名制編制和聘用人員控制數人員管理工作的通知》(市編〔2014〕78號)、《關于進一步明確非實名編制聘用人員控制數和后勤服務聘用人員控制人數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市人社發〔2017〕43號)等文件精神,現決定組織實施秀峰區2018年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計劃招聘4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定編定崗不定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條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
(五)具備應聘職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職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詳見《秀峰區2018年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計劃表》(附件1);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4.其他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七)其他:
1.本次招聘條件中凡涉及時間段的計算,均以2017年12月31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2.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6年12月3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
3.國家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報考,須滿足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并向所在工作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在取得所在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的書面同意后,方可報考。
4.報考人員注意核對報考專業,專業請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17年版)》核對。
二、招聘方式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廣西壯族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人新機制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桂人社發〔2015〕37號)的規定,采取專業筆試、專業面試的方式公開招聘。報考職位要求具有執業醫師資格以上的,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招聘。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