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太和縣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招142人】
根據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經太和縣委、縣政府同意并報經阜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太和縣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競爭、擇優。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辦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統一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部分崗位)、成績合成、考察、體檢、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三、招聘單位、崗位和招聘數量
本次共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42名(其中綜合類事業單位9名、幼兒園教師60名、鄉鎮衛生院73名(具體崗位見附件1)。所招聘人員統一納制內管理,工資待遇按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執行。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招聘數量、資格條件等,在阜陽人事人才網(www.fyrc.cn)、太和縣人事考試網(www.thxrsks.gov.cn)和太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http://rsj.taihe.gov.cn/)上發布。本次招聘的考務及其他相關信息將陸續在太和縣人事考試網和太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發布,敬請各位考生關注查詢。
四、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高校畢業生(鄉鎮衛生院部分崗位為中專)并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報考幼兒園教師人員需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年齡條件”中“30周歲以下”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