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廣東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招聘教師110人通告
為滿足我區教育系統對教學人員的需求,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我區2018年面向全國公開招聘教師110名。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公開招聘教師的對象范圍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18年應屆畢業生(含持有效暫緩就業協議書的2016年和2017年的往屆生)。
(二)具有教師資格證的社會人員(不含番禺區公辦教師,下同)。
二、擬招聘的崗位、專業及人數
根據2018年我區教育系統各事業單位教師的需求狀況,我區擬招聘的崗位主要為各中小學(幼兒園)、職業教育、中等教育的專業技術十二級崗位,錄用后所在單位有十二級以上專業技術崗位空缺的,符合條件者再經競聘后聘用到相應崗位。學科需求主要包括語文、數學、英語、政治、物理、化學、生物、歷史、音樂、美術、體育、計算機、心理等,擬招聘各類教師共110名,詳見《2018年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公開招聘教師職位情況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職位表》)。
三、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資格條件、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
4.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勝任所應聘崗位的工作。
5.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條件(廣州市戶籍不包括不可辦理市內遷移的學生集體戶,下同)。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政策按照《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穗府〔2014〕10號)及《廣州市戶口遷入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穗發改人口〔2014〕16號)執行。
擬聘用人員需經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同意辦理人才引進及完成相關手續后,方可聘用。
6.無違紀違法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相關計生政策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的其他情形。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各類應聘人員的具體資格條件。
應聘者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同時還須符合下列相應的資格條件:
1.應屆畢業生
(1)所學專業必須與應聘的職位相一致。體育學科研究生學歷應聘者,其研究生與本科學歷所修學的專業必須是體育方向;其他學科研究生學歷應聘者,可按不低于職位學歷層次要求的對應專業報名。
(2)必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學歷,同時具有學士或以上學位,且符合下列年齡條件:
①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5周歲以下。
②碩士研究生,年齡在40周歲以下。
③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年齡在35周歲以下。
2018年應屆畢業生要求在2018年7月31日前獲得崗位招聘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否則取消錄用資格;往屆生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3)師范類的須修學教育學、心理學課程且獲得合格證書,非師范類的需取得國考的筆試和面試合格證書;通過普通話水平測試,成績達到二級乙等或以上(應聘語文教師職位的必須達到二級甲等或以上)。
具備上述條件但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非師范生,需承諾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視為本人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4)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名時距畢業時間不超過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國駐外領事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且符合職位條件要求。
2.具有教師資格證的社會人員
(1)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應聘者的教師資格證須符合國務院頒布的《教師資格條例》第五條的規定。
(2)所學專業與《職位表》中的專業一致,若其教師資格證或專業技術資格證(職稱證)中所任教的學科與應聘職位學科相一致,則視為專業一致。
(3)必須具有對應的教師系列初級或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職稱證),即:報考幼兒園類別的必須具有幼兒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證;報考小學類別的必須具有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證;報考初中類別的必須具有中學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證;報考高中類別的必須具有高中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證;報考中專類別的必須具有中專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證。
(4)必須具有本科或以上學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年齡在45周歲以下(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50周歲以下)。
②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的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以下)。
③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學歷并具有學士或以上學位,或具有本科或以上學歷并具有中級或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
④具有廣州市戶籍并具有本科學歷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同時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三)應聘者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等,均須國家承認。年齡、有關年限計算以2018年1月31日為界(以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為例,即要求報考者須是1983年2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齡年限要求以此類推)。
(四)以上各項條件及要求,在《職位表》中有特別注明的除外。
四、獲聘者待遇和管理
(一)獲聘者根據受聘崗位,享受番禺區相應類別公辦教師的待遇。
(二)按照廣州市和番禺區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的有關規定管理。
五、公開招聘的程序
(一)報名和網上資格初審。
1.各應聘人員必須登錄番禺人才網(http://www.pyrc.com.cn/df/py/index.jsp)或番禺區政府門戶網區教育局網站(http://www.panyu.gov.cn/PY09/xxgk_index.shtml)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2018年1月29日(星期一)9:00時至2月8日(星期四)17:00時。每人僅限按《職位表》的分類報其中一類的一個職位(即只能應聘1個職位代碼對應的職位)。
2.每個職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不得少于1:3(番禺籍生源2018年畢業的免費師范生除外),不足此比例的,視情況相應減少或者取消招聘職位。對于個別緊缺專業崗位如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經同級人力資源行政部門批準,可延長報名時間至2018年2月14日,開考比例調整為1:2,如仍達不到1:2的,可按實際報名人數開考。
3.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受理應聘人員報考工作并初步審查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應聘人員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并記錄在案。
4.應聘人員須在報名提交后報名時間截止前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情況,通過資格初審視為報名,報名不不能參加考試。報名后不能對報名信息和職位進行修改。
(二)筆試確認。
網上報名的考生,均需于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9:00時至2018年2月28日(星期三)17:30時登陸報名系統進行筆試確認,確認后方可登陸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沒有進行確認的,不能參加考試。
(三)筆試。
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參加筆試者應于2018年3月6日(星期二)10:00時至2018年3月9日(星期五)17:30時通過番禺人才網或番禺區政府門戶網區教育局網站自行打印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
1.根據《轉發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完善和推進師范生免費教育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12〕63號)的精神,番禺區生源2018年畢業的免費師范生的招聘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考生必須參加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查,并參加相應職位的面試,面試成績作為總成績。此類人員所修學的專業必須與應聘的職位相一致。
2.筆試時間初定為2018年3月10日(星期六)上午,具體時間及考場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應聘者憑準考證和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筆試不指定參考教材。本次所有應聘者筆試試卷相同。筆試內容主要為:教育界(含學科教學)關注的熱點問題,包括教育教學理論、方式、方法和價值觀等的認識和應用;教育學、心理學的知識和應用;教育法規常識。考試時間為150分鐘,總分為100分。
4.各招聘職位按筆試成績在60分及以上考生中,從高到低分別排序,并按招聘職位數1:3(音樂、美術、體育類為1:6)的比例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如達不到比例要求的,則視情況按實際參加筆試且成績在60分及以上的人員中確定)。筆試成績及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將于2018年3月21日前后在番禺人才網或番禺區政府門戶網區教育局網站上公布,考生可輸入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號碼查詢筆試成績。
5.筆試的有關規定于筆試前在番禺區政府門戶網區教育局網站上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