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東利津縣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46人】
五、公示聘用
對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報名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同一招聘崗位存在多個招聘單位的,擬聘用人員按照考試總成績由到低分依次選崗。確定聘用單位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發放《利津縣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聘用人員憑《利津縣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按規定辦理工資、戶口、派遣等相關手續。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
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間的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除規定情形外,公立醫院納入控制總量工作人員、中小學教師類崗位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其他崗位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3年。用人單位在招聘簡章上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受聘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不得報考公務員和應聘其他企事業單位或辦理調配手續。
擬聘用人選為全日制普通高等2018年應屆畢業生的,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并按有關要求取得就業報到證等證件,否則不予聘用。
六、招聘崗位計劃
具體招聘崗位計劃及條件要求見附件。
七、公立醫院人員控制總量內招聘人員的有關管理規定
公立醫院人員控制總量內招聘人員不納制實名制管理,依照《中共東營市委組織部東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東營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深化公立醫院人事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東人社發〔2016〕4號)等文件規定進行管理。
八、其他事項
應聘縣公安局所屬事業單位崗位的,按照人民警察招錄有關規定執行。
利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有關招聘事項信息將通過報名網站公布。應聘人員在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公示等期間,應及時關注報名網站發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時查看相關招聘公告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本簡章由利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46—5680621
監 督 電 話 :0546—5611108
原標題:2018年利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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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利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和崗位一覽表(綜合類).xls
2018年利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和崗位一覽表(教育類).xls
2018年利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和崗位一覽表(衛生類).xls
中共利津縣委組織部
利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8年1月2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