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海南省殘疾人康復指導中心招聘公告【招3人】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審核
有意向且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須在2018年2月28日18:00前將報名材料發送至指定郵箱(郵件主題須按“應聘崗位+姓名”的格式)。需提交電子材料包括:(1)《海南省殘疾人康復指導中心2018年公開招聘報名表》;(2)學歷學位證、職稱證書、獲獎證書等相關材料掃描件。
報考人員應確保所提交有關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凡提供的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后果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
省殘疾人康復指導中心工作人員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凡發現應聘人員與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應聘資格;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但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有其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符合條件的將電話通知領取準考證的時間(領取準考證時需攜帶相關證件原件進行審核)。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以實際崗位需要的專業知識為主要測試內容,兼有公共基礎科目的內容。筆試結束后,公布筆試成績,并按照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筆試績相同者,并列參加面試。
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面試采取答辯、情景模擬和實際操作等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適應實際崗位要求的理論水平和實際操作能力。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核與體檢。
1.考核的內容為應聘人員的政治立場、職業道德、思想作風等。
2.體檢的醫院應是縣級及以上具有相關資質的醫療機構,體檢標準參照海南省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
(六)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海南省殘疾人聯合會官網公示7天,接受群眾監督。有工作單位的擬聘人員,需在公示前3天,出具原用人單位同意調出(同意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七)管理及待遇
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 開始錄用,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并辦理相關人事手續。
五、聯系方式
聯 系 人:王老師
聯系電話:0898-65319979
電子郵箱:mtv3161215@qq.com
通訊地址:海口市美群路8號(市內乘坐8路公交車到“聾兒康復中心”站下車即可;或乘坐29路、33路公交車到“美苑路口”站下車步行100米左右即可達到)
原標題:海南省殘疾人康復指導中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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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