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蘇無錫高新區(新吳區)教育系統招聘教師公告【招291人】
為選拔人才,充實教師隊伍,優化師資結構,根據《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錫委辦發(2012)54號]文件精神,經無錫市新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報無錫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無錫高新區(新吳區)教育系統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29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
2.身心健康,身體條件符合相關規定要求。
3.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4.應屆畢業生年齡30歲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非應屆畢業生年齡在35歲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在崗教師年齡可放寬到40歲(1978年1月1日后出生)。骨干教師年齡要求見(6)。
5.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指2018年畢業或2017年畢業未就業的畢業生(具有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且2017年畢業后未繳納過養老保險金)】;
(2)碩士及以上學位畢業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階段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指2018年畢業或2017年畢業未就業的畢業生(具有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且2017年畢業后未繳納過養老保險金)】;
(3)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2017屆獲國(境)外碩士、博士學位的畢業生。
(4)有教學經歷的教師:現在無錫市(含江陰、宜興)各類初中、小學任教,本科及以上學歷,有與招聘崗位相符合的學段、學科教學經歷的教師。
(5)成熟型教師:在無錫大市以外的各類中學和小學任教滿兩年(含)以上,本科及以上學歷,有與招聘崗位相符合的學科教學經歷的教師。
(6)骨干教師:
高級職稱的教師年齡不超過45歲(1973年1月1日后出生),正高級職稱教師、特級教師年齡不超過50歲(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突出教育人才(“江蘇人民教育家”培養工程培養對象、國家“萬人計劃”教學、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專家、省“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第一層次、第二層次培養對象),年齡不超過55歲(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①突出教育人才(年齡不超過55歲);
②江蘇省以外的大市級及以上榮譽稱號(年齡不超過45歲);
③具有正高職稱的中小學教師;省特級教師(年齡不超過50歲);
④獲得江蘇省大市級教學、教科研、德育(班主任)能手及以上榮譽稱號(年齡不超過40歲,如有高級職稱不超過45歲);
⑤獲得江蘇省縣(區)級教學、教科研、德育(班主任)及以上榮譽稱號(年齡不超過40周歲,如有高級職稱不超過45歲);
⑥無錫市各縣市區教學、教科研、德育(班主任)新秀及以上榮譽稱號(年齡不超過35歲,如有中級職稱不超過40歲);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和專業要求(詳見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條件或與上述條件不完全一致的,以附件條件為準)。
7.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1)曾因犯罪受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3)參加非法組織的;(4)其他不適宜擔任教師職務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