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廣東茂名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公告【招48人】
(三)體檢、心理測試和考察要求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條例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如體檢、心理測試出現不合格者,由研究決定是否按報考同一招聘崗位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體檢、心理測試合格的,確定為考察人選,由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經查實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國家或地方計生條例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各省市等地方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試中,以虛假信息應聘的或在考試過程中違紀舞弊的;
5.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考察的,由研究決定是否按報考同一招聘崗位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九、公示和聘用
經體檢、心理測試合格人員,被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名單在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http://www.mmrs.gov.cn/)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屬應屆畢業生的須于2018年5月30日前與我校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逾期不簽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視為自動放棄。應屆畢業生還須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18年11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待取得學歷學位證及相關證明材料后辦理正式聘用手續,未按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取消擬聘資格。
十、服務期
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服務期8年,其他人員服務期5年,未滿服務年限調離、辭職、離職、私自外出進修、自費出國留學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高層次人才需全額退回發放的購房補貼及安家費。
十一、聯系方式
應聘材料投遞郵箱及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廣東省茂名市文明北路232號茂名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郵政編碼:525000)
人事處電子郵箱:mzyrsc@126.com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譚老師 0668-2920966 手機18806683388
周老師 0668-2920338 手機13927532058
傳真:0668-2920966
網址:www.mmvtc.cn
招聘工作監督投訴電話:0668-2920095
原標題:茂名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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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職業技術學院
2018年2月1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