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寧波工程學院赴武漢大學招聘教師公告【招17人】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寧波工程學院決定赴武漢大學參加2018“我選寧波我才甬現”寧波-武漢大學專場招聘會招聘事業編制教師17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工程學院是由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寧波市政府舉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學院占地面積約1900畝(分為翠柏校區、風華校區和杭州灣新區汽車學院校區);現有10個二級學院,40個本科專業,教職工1160人,在校全日制學生13470人。學院創建于1983年,2010年成為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首批61所試點高校之一,2015年成為浙江省應用型建設示范試點高校,2016年入選國家產教融合發展工程建設高校。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考核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資格審查、考核和體檢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見附件)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本次招聘采用在“我選寧波 我才甬現”寧波-武漢大學專場招聘會現場設攤報名形式。
報名時間:2018年3月17日(周六)9:00-15:00
報名地點:武漢大學信息學部體育館,寧波工程學院展位。
2、報名辦法:應聘人員填好報名表(詳見附件《寧波工程學院公開招聘應聘人員報名表》),在招聘會招聘單位設攤展位現場將報名表、本人簡歷遞交至招聘單位。應聘所需提交材料包括:
(1)填寫《寧波工程學院公開招聘應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也可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http://www.zjnb.lss.gov.cn/)下載;
(2)本人簡歷、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應聘人員屬于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的,憑推薦表和學生證報名;應聘人員屬于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1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報考時仍未畢業的可憑國(境)外學籍證明報名)、職稱證書等相關證書復印件或掃描件;
(3)相關材料(著作、論文、科研項目、獲獎成果等清單)的復印件或掃描件。
3、資格初審:
寧波工程學院人事處將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方可獲得考核資格。
認定本次招聘的所有崗位均為緊缺崗位,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之比達不到3:1時,按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進入考試程序。通過資格初審進入考試程序的應聘人員將由學院人事處通知本人,同時通知考試時間、地點及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
(二)考核
本次公開招聘將根據教育背景、專業素養、學術水平、科研成果等情況,對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者進行全面考核,經考核、體檢程序擇優錄用。
1、資格復審
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考核前,學院將對通過資格初審進入考核程序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應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書(學位證)、職稱證書、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考核。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考核資格。
2、考核
招聘單位將根據教育背景、專業素養、學術水平、科研成果等情況,對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者進行全面考核。考核結束后,根據考核結果在考核合格人員中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三)體檢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按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考核合格人員中,按考核結果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及寧波工程學院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五)聯系地址和聯系方式:
寧波工程學院東校區行政樓332辦公室,寧波市風華路201號,聯系人:劉老師,聯系電話:0574-87616030
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7616037
原標題:寧波工程學院赴武漢大學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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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工程學院
2018年3月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