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溫州洞頭縣第二次事業單位(機關工勤)招聘公告(第一號)【46人】
根據《洞頭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洞政發〔2009〕33號)精神,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洞頭縣26家機關事業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6名工作人員?,F將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5、具有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二、招聘單位和具體崗位及要求
1、招聘單位和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2014年洞頭縣第二次事業單位(機關工勤)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2、同一崗位的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將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已經報考但計劃核減被取消招聘計劃的人員,可以重新報考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
3、凡報名資格條件中涉及時間起止問題的,計算時間統一截止到8月30日。
4、面向本縣招聘的職位,本縣生源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尚未落戶本縣的,準予先報考,后落戶。
5、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不限戶籍。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一)報名時間
2014年8月28日--2014年8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
統一組織現場報名,招聘單位現場進行資格審查。報名地點:洞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6樓會議室(洞頭縣北岙街道人民路16號)。
(三)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應提供報考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和近兩年內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相關證明;定向生、委培生也需提供有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在洞頭服務的大學生志愿者,可以憑《志愿者服務證》和省大學生志愿服務項目辦證明,參加招聘報名。
2、報考人員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張。
3、報考人員要認真填寫《洞頭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可登陸洞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下載),經審查符合條件的,取得相應招聘崗位考試資格。
4、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
5、報考人員填寫的報考信息和提交的報考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招聘資格。
6、根據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物價局《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收費的復函》(浙財綜字〔2007〕7號)有關規定,繳納考試費40元/科,共計80元。困難家庭的報考人員在繳費時出示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或特困證明復印件,經審核后免除其考試費。
四、準考證領取時間、地點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2014年9月15日—19日,持本人身份證到洞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北岙街道人民路16號)413室領取《筆試準考證》。
五、考試
1、筆試時間定于2014年9月27日,考生須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2、考試內容
考試采取筆試形式,按百分制計分,考《綜合應用能力》和《基本素質測驗》兩科,《綜合應用能力》和《基本素質測驗》各按50%計入筆試成績。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