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蘇揚州市生態科技新城中小招聘教師公告【招9人】
在職人員特別是在職中小學教師報名前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2018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報名前應征得定向單位、委培單位同意,外省生源的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報名前應征得畢業同意,前述同意報考的證明需及時提供,最遲必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供,其中事業單位試用期人員最遲必須在報考資格復審時提交。如在上述規定的“最遲”時限內,仍不能提交的,視為該考生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及時告知考生。因復審不合格等出現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含同分并列者)直至面試名單公布。
(四)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教育教學水平、心理素質、語言表達、協調應變能力、儀表舉止、愛好特長等綜合素質。面試以說課的形式(其中體育、美術教師崗位另增加專業技能測試)進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揚州市生態科技新城管委會統籌負責面試工作。
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本次考試(筆試、面試)均不指定復習教材(輔導用書),不組織、也不指定任何機構組織考前培訓。
(五)體檢
符合上述“(四)面試”有關最低合格標準的人員,按其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合成總成績。
根據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其中同一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則另行加試并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工作由揚州市生態科技新城管委會統一組織,按有關規定實施。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和揚州市生態科技新城管委會參照公務員招錄有關考察(政審)規定組織實施,揚州市生態科技新城管委會統籌負責。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現計劃缺額時,均按該崗位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由揚州市生態科技新城管委會在有關網站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按規定權限、程序備案后,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在聘用資格備案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8年畢業的留學人員須提供學位證書、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獲準被聘用的人員如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聘用協議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勞動等關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資格備案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因資格審查或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應資格時,揚州市生態科技新城管委會和招聘單位須及時告知考生取消資格決定的內容及依據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聘用有關規定執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資格,自謀職業。聘用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紀律監督。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有關政策和工作紀律。堅持招聘政策、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考試成績、聘用結果面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全過程進行檢查、監督。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市紀委0514-87866966,區紀工委電話0514-82931051。
六、本方案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項,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本簡章由揚州市生態科技新城管委會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4-82931077 0514-82931019
原標題:2018年揚州市生態科技新城中小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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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揚州市生態科技新城中小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條件簡介表.xls
揚州市生態科技新城管委會
2018年3 月 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