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廣東佛山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教研室選調教研員公告【招3人】
佛山市教育局教學研究室是佛山市教育局直屬全額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負責佛山市中小學教學研究和指導工作,履行教學業務管理職能,發揮理論指導、實驗研究、決策咨詢的作用。現根據工作需要,擬向本市教育系統(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選調3名教研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人數:佛山市教育局教學研究室中小學綜合實踐、中小學音樂、小學語文教研員各1名。
二、選調的范圍:全市教育系統內(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在編在職的相關學科教師或教研員。
三、選調條件:
報名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及崗位任職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思想品德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師德高尚,具有較強的團結合作、開拓創新、愛崗敬業精神;
2.學歷、職稱條件:具有本科或以上學歷,中小學系列副高級或以上職稱;
3.能力條件:具有一定的教學實踐及組織管理經歷,近3年年度考核等級在“合格”以上;
4.年齡條件:45周歲以下(含45周歲);
(二)崗位任職條件
1.具有較高的教育理論水平,綜合素養高。教學基本功扎實,擔任過本學科教學工作5年以上,并取得優良成績;
2.具備撰寫教學論文、調研報告的能力,成果豐碩,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3.勝任在全市基礎教育領域組織開展教學指導、教學科研、教學質量監控、課程建設與實施等工作。
四、報名和有關要求:選調公告在佛山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fsjy.net/fsjy)上發布,公告時間為10個工作日。公告發布之日起開始接受報名。
(一)公告時間:2018年3月9日—3月22日(工作日辦公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報名辦法:請符合要求的報名者填報個人報名表格,并將報名表(含本人一寸彩色近照1張)和個人簡歷、身份證、學歷證書或證明、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各類資格證書或培訓證明、獲獎證書等有關材料的復印件(以上履歷、證件、證書、證明材料需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后果自負),以快遞方式寄到佛山市教育局教研室(地址:佛山市同濟西路9號,郵編528000)。
報名截止時間:2018年3月30日。
聯系人:林美芳 聯系電話:0757-83355519。
(三)資格審查:按選調條件審核報名者材料。初審合格的,市教育局以發送手機信息的方式直接通知報名者本人,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核。
五、考核、考察、體檢
(一)考核:主要考查報名人員本專業的學科素養和專業能力。
1.學科素養考核:
(1)說課
(2)答辯
2.綜合素質考核:
由市教育局選調考核小組對每個學科的學科素養考核成績前3名的報名人員的思想品德、理論水平和教研能力進行綜合素質考核。
(1)筆試
(2)面試
3.考核結果的確定:
考核環節的滿分為100分,學科素養考核、筆試、面試的成績分別占比5:3:2。市教育局選調考核小組根據報名人員的總成績,上報市教育局黨組確定擬選調人選。
(二)考察: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對擬選調人員進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的,由局黨組從其余人選中確定遞補人選。
(三)體檢:按照選調崗位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通知擬選調人選參加體檢。體檢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若體檢不合格,由局黨組從其余人選中確定遞補人選。
六、公示與選調
(一)報名人員經考察、考核、體檢合格后,擇優聘用。擬選調人選名單在佛山市教育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選調手續。用人單位與選調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被批準選調的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限按國家有關規定確定。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一類事業單位(全額撥款)正式聘用合同,并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原標題:佛山市教育局關于市教育局教研室選調教研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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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教育局
2018年3月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