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寧波職業技術學院赴武漢大學事業編制專任教師招聘公告【招20人】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寧波職業技術學院決定赴武漢大學參加2018“我選寧波我才甬現”寧波-武漢大學專場招聘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專任教師20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職業技術學院是1999年由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從事高等職業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05年被評為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是國家首批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教育部首批現代學徒制試點院校,浙江省五所重點建設高職院校之一,浙江省四年制高職教育人才培養試點院校,浙江省國際化特色高校建設院校,全國高職高專校長聯席會議常務副會長和秘書處單位,商務部中國職業技術教育援外培訓基地,教育部高職高專現代教育技術師資培訓基地等。地處由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保稅區、大榭開發區、出口加工區及北侖港區組成的寧波北侖新區,下設7個二級學院,形成與浙江省和寧波市主導和優勢產業高度匹配的智能裝備制造類、應用化工類、電子信息類、港口物流電商類等7個專業群、33個專業,打造了一批優勢專業和特色專業,機電()學院是寧波市特色學院。現有全日制高職在校生9000多名,非全日制學生和各類培訓人員16000多人。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資格審查、試講、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資格條件及優惠政策
注:職稱、執(職)業資格取得和年齡、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屬于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的憑推薦表和就業協議報名,但須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屬于國境外留學人員的可憑國境外學籍報名,但須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認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專業相近的以所學課程名稱為準。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辦法:本次招聘采用在現場設攤報名形式
報名時間:2018年3月17日上午
報名地點:武漢大學信息學部體育館。
報名辦法:應聘人員填好報名表(詳見附件2《寧波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到2018“我選寧波我才甬現”寧波-武漢大學專場招聘會“寧波職業技術學院設攤展位”,現場將報名表、本人簡歷遞交至招聘單位。
2、資格審核
寧波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不符合招聘條件的當場說明理由。
3、本次招聘崗位根據往年招聘情況,經主管部門市教育局同意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核準,認定本次招聘崗位均為緊缺崗位,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人數與招考崗位數比例達不到3:1時,按符合招聘條件考生人數進入考試程序。
4、學院人事處將在2018“我選寧波我才甬現”寧波-武漢大學專場招聘會現場組織通過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進行考試,考試具體時間、地點由學院人事處電話通知。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試講”或“試講+專業水平測試”形式。其中電氣自動化專業教師、計算機與網絡專業教師、電子信息工程專業教師、物聯網專業教師、計算機網絡技術(中澳合作)專業教師、漆藝教師、動漫專業教師崗位為“試講+專業水平測試”,其他崗位為“試講”。請所有考生自帶筆記本電腦。
1、資格復審
試講前,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屬于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的憑推薦表和就業協議、屬于國境外留學人員的可憑國境外學籍)、職稱證書、勞動合同(或養老保險交費憑據)、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或任職)證明、中國美術家協會的作品入選證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有獲獎證書或比賽成績證明的也可提供相應材料。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試講。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試講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