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丹棱縣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招61人】
根據國家、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相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我縣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6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人事考試網:http://www.mspta.gov.cn和丹棱縣政府門戶網:http://www.scdl.gov.cn上發布):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為編制內招聘。具體招聘單位及名額詳見《2018年丹棱縣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2018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或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8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職稱(執業)資格證等相關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結束前取得并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職稱(執業)資格證等相關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報考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第二十九條有關回避的規定;
(6)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崗位表》。《崗位表》中的專業條件主要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職高專專業目錄名稱為依據(見附件2),目錄中沒有的專業以公告中公布的專業名稱為依據。
報考人員本人的有效學位證以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與所報考崗位“學歷(學位)”和“學科或專業”(指與學歷學位相對應的專業條件)的學歷、學位、專業條件要求應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本次公招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3月19日。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