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丹棱縣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招61人】
六、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核人員。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通過調取查閱報考者檔案等方式復核考核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因自愿放棄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各種原因出現的缺額,經人社部門同意后,可在該崗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眉山人事考試網(www.mspta.gov.cn)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主要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專業、考試成績、擬聘用崗位和監督舉報電話等。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無異議的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如本人7月31日前實際取得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與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不符的,取消其擬聘用資格,責任自負。由此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組織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間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一)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并經公示無異議者,在規定時間內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按管理權限報人社部門審核確認,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1.受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原工作單位同意流(調)動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其中:原機關事業單位同意流(調)動的人員可按相關規定辦理流(調)動手續;
2.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二)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應在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限內(具體時間以書面通知為準)到招聘單位報到,招聘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辦理聘用等手續;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三)受聘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招考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本次公招所有崗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受聘人員在服務期未滿前,不得辦理調(流)動。
(五)未明確具體招聘單位的崗位,受聘人員由縣教育體育局統籌安排聘用到具體單位。
九、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試相關規定執行。為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進行,縣紀委(縣監察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縣教育體育局公開舉報電話。舉報案件的查處由縣紀委(監察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縣教育體育局共同負責。
政策咨詢電話:
丹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28)37207996
丹棱縣教育體育局:(028)37209062
監督電話:
中共丹棱縣紀委(縣監察局):(028)37204444
丹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28)37207996
丹棱縣教育體育局:(028)37209062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8)83336031、(028)38197202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