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杭州桐廬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181人】
為滿足事業單位正常補員的需要,根據《桐廬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桐政辦〔2008〕60號),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和崗位
本次共計劃招聘工作人員181名。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具體條件及其它要求詳見《2014年桐廬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及條件》(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和基本條件
報名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
3.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
4.具備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要求,能勝任崗位工作。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均為國家承認學歷,部分崗位要求為全日制學歷的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學歷。2014年8月27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可以報考符合條件要求的崗位。
7.鄉鎮(街道)綜合服務中心面向村干部招聘崗位的范圍和對象為:縣內現任行政村黨組織、村委會(以下簡稱“兩委”)正職連續任職時間滿2年以上的人員;“兩委”委員以上職務連續任職時間滿3年以上的人員。現任村“兩委”正職的,年齡在18至40周歲(1974年8月27日至1996年8月27日期間出生),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其他人員要求年齡在18至35周歲(1979年8月27日至1996年8月27日期間出生),大專及以上學歷。
8.鄉鎮(街道)綜合服務中心試點面向社區干部招聘的范圍和對象為:縣內現任社區黨組織、居委會(以下簡稱“兩委”)正職連續任職時間滿2年以上的人員、“兩委”委員以上職務連續任職時間滿3年以上的人員。現任村“兩委”正職的,年齡在18至40周歲(1974年8月27日至1996年8月27日期間出生);其他人員要求年齡在18至35周歲(1979年8月27日至1996年8月27日期間出生)。
選聘到農村(社區)仍在崗的大學生“村官”身份人員不能報考鄉鎮(街道)綜合服務中心面向村干部和社區干部的崗位。
9.現役軍人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非2014年的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非2014年的應屆畢業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報考必須近2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并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書面同意(資格復審時需提供同意報考證明)。
村(社區)干部在任村(社區)“兩委”委員以上職務期間受過處分或在任上述職務期間對本村(社區)發生重大責任事故負有責任的,不能報考面向村干部招聘的崗位和試點面向社區干部招聘的崗位。
10.桐廬縣衛生局委托浙江省醫學高等專科培養的農村(社區)醫生畢業生須執行原簽訂的委培協議,只能報考鄉鎮(街道)衛生院(衛生服務中心)相關崗位。
11.具備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戶籍以2014年8月27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齡、工作經歷、服務期、任職期、任職資格及職業(執業)資格取得的計算時間統一截止到2014年8月27日。
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籍所在地。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