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漳州市招聘12名精神科醫生方案
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方案規定或不符合招聘職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核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核、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否則后果自負。
3、考核招聘
報名結束后由招聘工作小組對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應聘考生采取考核方式進行公開招聘。同一職位報名人數未超過招聘崗位人數的可免予面試。報名數超過招聘數時,由招聘工作小組采取面試形式,從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面試合格線70分以上)。
4、簽訂意向書
根據考核或面試情況,經招聘小組研究確定體檢對象,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就業意向書。
5、體檢
依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要求執行。
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6、考察、公示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考察合格者將在漳州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聘用人員享受漳州市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待遇。
三、其他
1、本方案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2、有關招聘信息將通過漳州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發布。
原標題:2018年漳州市公開招聘精神科醫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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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漳州市公開招聘精神科醫生職位條件一覽表.xls
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8年3月1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