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漳平市城區小學教師遴選公告【招51人】
(二)考務費
報考費按照閩教綜〔2010〕23號規定的標準執行,按每人限報一個職位80元的標準收取。報考人員報考后,無論是否參加考試,所繳交費用均不予返還。
四、考試和選聘
(一)考試科目和內容:本次遴選考試全部崗位的報考對象須參加福建省教育廳組織的2018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委托考試。報考對象只需參加對應學科“專業知識”部分的委托考試,不參加“教育綜合知識”部分的考試。委托考試的內容與省教育廳組織的2018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筆試內容相同,參見《2018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筆試考試大綱》(福建省教育廳和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已發布)。
(二)考試時間、地點
筆試時間: 2018年4月15日(網上領取準考證)
地 點:查看省教育考試院網站
(三)選聘分配原則
1.加分:
①2014年8月至2017年7月年度考核每一次加1分。
②2015年8月至2018年7月連續三年當班主任的加1分,2013年8月至2018年7月連續五年當班主任的加2分。
③現在吾祠、靈地、官田、赤水邊遠山區任教且連續任教滿5年或累計滿10年的加1分,連續任教滿10年或累計滿15年及以上的加2分。
以上三項分數可以累加,并記入總分。
2.崗位選聘順序:分學科按成績總分(省筆試成績+加分)由高到低自選崗位。
3.成績總分并列選聘順序:①文憑學歷較高→②綜合表彰層次較高→③農村任教時間較長→④教齡較長→⑤筆試成績較高。
五、工資待遇
凡正式調入城區任教的教師,到新單位后繼續聘原來已聘的職級。
六、注意事項
(一)各單位指定專人將本單位報名表送所在鄉鎮紀委、計生辦、綜治辦審核蓋章后按規定時間送市教育局人事股。
(二)報名表用A4紙一張雙面打印。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弄虛作假,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與考者資格,并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人員的黨政紀責任。
原標題:2018年漳平市城區小學教師公開遴選考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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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教育局 漳平市人社局 漳平市編委辦
2018年3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