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四川涼山州機關第一幼兒園教師考試招聘6人公告公告【招6人】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其中學習形式、學歷、專業等必須按照考生畢業證等據實填寫,不得修改。同時按網絡提示上傳JPG格式、大小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片,上傳的照片必須人像清晰,輪廓分明,層次豐富,神態自然,不得進行任何修飾,且與考生本人相符。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報考、聘用資格,所有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報考者應在填報信息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審查。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審查合格者請務必按網絡提示打印《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和考核時使用。
3.資格初審。涼山州機關第一幼兒園根據報考者網上填報的材料,對照崗位報考條件,在報考者報名后提出審查意見,資格初審工作于3月17日24:00結束。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報考者須在規定時間內重新上傳照片。
網絡資格初審合格不代表最終資格審查合格。報考人員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須經資格初審、面試資格復審、考核政審中的資格復核和聘任時的資格確認等環節,在整個招聘中的任一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自負。
4.繳費
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審查合格的報考者,須于2018年 3月12日至3月18日24:00時前登錄到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繳費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按照四川省發改委、四川省財政廳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進入面試的人員另行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
筆試報名繳費人數與崗位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需調整的,由涼山州機關第一幼兒園統一進行,有關情況于3月22日在涼山州教育局門戶網(http://jyj.lsz.gov.cn/)上公告。
(三)打印準考證
完成網上繳費的報考者,4月9日至4月15日前登錄http://bm.e21cn.com,按網站提示輸入報名時的姓名、身份證號自行打印本人準考證,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到準考證上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負(準考證除筆試外,還在其他招聘環節使用,請妥善保管,遺失者后果自負)。
五、考試
本次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50%
面試總成績=面試成績×50%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請參閱《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川人社發〔2012〕145號)所列的知識內容(請報考者自行上網查詢)。卷面滿分100分。
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8年4月15日在西昌市進行;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 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8年4月16日—4月17日工作時間攜帶有關材料到涼山州機關第一幼兒園辦公室進行審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規定時間內未補齊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加分結果由涼山州機關第一幼兒園公示。
(1)少數民族報考者加1分。
(2)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定辦理了退役手續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礎上,被部隊團級(含)以上機關評為士兵或榮立三等功獎勵的,另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項目可累積計算,但不超過6分。在服現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退出現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3)參加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加2分。
(4)國家和省“三支一扶”計劃的志愿者服務人員,服務期滿且經縣級組織、人事部門考核合格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加2分。
(5)“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特設崗位計劃” 服務期滿且經縣級組織、人社部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報考事業單位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加2分(通過“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特設崗位計劃”已被轉聘為正式教師的不再享受該項加分政策)。
(6)2007年以來全省從高校畢業生中統籌選聘到村(社區)任職、并與縣(市、區)人事部門簽訂聘用合同、在村(社區)任職滿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每工作滿一周年,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評為的(非年度考核)另加3分。
以上加分項目可累計計算,但累計加分不超過6分;相同類型的加分只計算項。凡享受加分政策(含少數民族加分)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的不再享受該項加分政策。在編在職或曾任公職人員,加分須提供錄(聘)用時未享受加分的證明(證明由組織人事部門開具)。加分須提供以下材料:
少數民族加分人員須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
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人員須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現役證》;2.專科及以上畢業證;3.《士兵證》和有關獎勵證書(證章);4. 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5.準考證。
服務基層項目加分人員須提供:1.服務地所在縣(區)以上項目主管部門(組織部、教育局、人社局、團委)出具的服務期限證明;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3.協議書或服務證;4.年度考核登記表;5.縣區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優表彰的證書或文件;6.準考證。
以上材料是證件的審原件收復印件,開具的證明材料收原件。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