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上杭縣遴選城區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告【招56人】
為解決我縣城區初中、小學、幼兒園師資需求,決定從我縣農村在編教師中公開遴選部分學科教師,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遴選職位和人數
(一)城區初中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品、歷史、地理學科教師各遴選2人。
(二)城區小學
1.小學語文教師職位一:遴選6人;
2.小學語文教師職位二:遴選5人;
3.小學語文教師職位三:遴選5人;
4.小學數學教師職位一:遴選6人;
5.小學數學教師職位二:遴選5人;
6.小學數學教師職位三:遴選5人。
(三)城區幼兒園
遴選6人。
二、遴選范圍及條件
(一)遴選范圍
符合以下遴選資格條件的我縣農村中小學、幼兒園在編教師。
(二)報考人員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有較好的理論和政策水平,模范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積極進取,勤奮敬業,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績效優良;組織紀律性強,作風正派,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2.在我縣農村中小學、幼兒園工作滿5年(農村工作時間以在我縣農村中小學、幼兒園時間為起始時間,工作時間計算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按足年足月累計;須扣除抽調、借用及在城區交流、借用的時間)。
3.近五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見習期轉正定級考核合格)。
4.沒有違法犯罪記錄,近五年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5.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體遴選范圍和相關要求:
(1)城區初中教師各職位
面向2017-2018學年在初中學段擔任報考職位相同學科教學或2017-2018學年在初中學段任教(含專職從事教研工作)并取得報考職位學科相同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農村中學教師遴選。
(2)城區小學教師各職位
小學語文教師職位一:面向1972年3月18日及以前出生(以身份證為準,下同)的農村小學教師遴選;
小學語文教師職位二:面向1972年3月18日以后出生的農村小學教師遴選;
小學語文教師職位三:面向中等師范(不含幼師)畢業、有小學任教經歷、取得語文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農村中學(含實踐基地)教師遴選。
小學數學教師職位一:面向1972年3月18日及以前出生的農村小學教師遴選;
小學數學教師職位二:面向1972年3月18日以后出生的農村小學教師遴選;
小學數學教師職位三:面向中等師范(不含幼師)畢業、有小學任教經歷、取得數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農村中學(含實踐基地)教師遴選 。
(3)城區幼兒園教師職位
面向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的農村幼兒園教師遴選。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