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上杭縣遴選城區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告【招56人】
五、遴選辦法
(一)城區初中教師職位
1.考試形式: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不進行面試。
2.考試科目、內容:學科解題(以中考為主要方向的學科解題)
3.考試時間、地點:2018年暑期(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城區小學、幼兒園教師職位
1.考試形式
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不進行面試。
2.考試科目、內容
(1)考試科目:參加福建省教育廳組織的2018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委托考試。報考小學語文或小學數學教師職位的對象只需參加“小學語文”或“小學數學”專業知識的委托考試,不參加“中小學教育綜合知識”部分的考試;報考城區幼兒園教師職位的對象只需參加“幼兒教育”專業知識考試,不參加“幼兒教育綜合知識”部分考試。
(2)考試內容
委托考試的內容與省教育廳組織的2018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筆試內容相同,參見《2018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筆試考試大綱》(福建省教育廳和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已發布)。
3.考試時間、地點
2018年4月15日(具體筆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4.準考證發放
報考對象通過網上審核后,應于2018年4月9日8:00-15日9:00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含考試通知單),與身份證一起作為考生進入考點的憑證。
5.考試
(1)報考人員按規定參加相應職位所要求的筆試。
(2)如果相關職位筆試參加人數少于遴選計劃數的,該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卷面成績必須達到合格線(即卷面總成績60分),方可列為擬遴選對象。
(3)如相關職位有報考人員未參加筆試的、以及在考試時被取消考試資格的,該職位按實際參加考試的人數執行上述考試成績合格線要求;如有報考人員在考試時違反筆試考場規則等被認定為按零分處理或試卷作廢處理等,不再列為擬遴選對象。
(4)按省有關文件規定,報考人員可于5月12日起登陸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本人考試成績。
6.現場審核校驗
(1)網上報考人員須進行現場審核校驗,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現場審核校驗為準。縣教育局將根據本次遴選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各職位現場審核校驗對象。各遴選職位現場審核校驗對象將在上杭教育網站予以公布。
(2)現場審核校驗的具體時間、地點以及應攜帶的材料等另行通知。被確定為現場審核校驗的對象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考條件所要求的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縣教育局人事股進行現場審核校驗。現場審核校驗主要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填報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3)不按規定時間和要求進行現場審核校驗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遴選資格;現場審核校驗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遴選資格;如有自愿放棄或現場審核校驗不合格者,按遴選考試成績的排序依次遞補相應職位的現場審核校驗人選。
(4)明顯不符合條件,以虛假信息網絡報考參加考試的,取消其今后五年城區教師遴選資格。
六、關于遴選名額限制問題
(一)為確保各農村中小學幼兒園師資隊伍的相對穩定,城區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各職位在農村各中學(含實踐基地)、中心小學(中心校)遴選人數不超過1人。
(二)如相關農村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經考試入圍相關職位的人數超過上述遴選限制名額,將根據本次遴選總成績(即筆試成績與加分之和,下同)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限制給該校遴選人數內的遴選人選,該校其余入圍的對象不再作為本次遴選人選,其空缺名額按該職位本次遴選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其他報考人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