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重慶開州區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12人簡章
為進一步優化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推進人才強區戰略實施,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和戶籍在開州區的未就業全日制普通高校貧困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名額及崗位
本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50名,其中:面向社會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2名、面向開州戶籍的未就業全日制普通高校貧困畢業生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名、面向社會招聘其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3名。
具體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開州區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對所有招聘崗位,報考人員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模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大政方針,具有良好的品行品德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素質;
3.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4月10日);
4.在報名資格現場審查開始之日前,須已取得報考崗位對應專業的畢業證、學位證和《崗位一覽表》要求的對應資格證,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8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
5.按照體檢標準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條件、專業條件和其他條件;
7.承諾聘用后在聘用單位至少服務滿5年,未滿服務期的,不得申請向區內其他事業單位及向區外交流調動,否則解除人事關系并承擔相關責任;
8.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
(二)對面向未就業全日制普通高校貧困畢業生招聘的崗位,除應符合上述(一)款條件外,還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報考對象須為2014年—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且報考時不是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的未就業貧困畢業生。
2.報考對象報考時,戶口須已在開州轄區內。若高考時戶口在原開縣轄區內,本次報考時戶口尚未遷轉回開州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可報考,但報考時須提供高考時戶口在原開縣轄區內的公安部門證明。
3.截止報名開始前一日,報考對象須為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1)開州區扶貧主管部門確認的農村建卡貧困戶家庭人員;(2)開州區民政部門確認的城鄉低保家庭人員;(3)開州區就業部門確定的零就業家庭人員;(4)本人殘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畢業生。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