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公務員考試公告(6928人)
(七)體檢
1.體檢組織和標準
按職位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自治區和各地(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在公務員考試錄用指定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
體檢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詳見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部、公務員局網站)等規定組織實施。
報考各級各類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體檢標準按照上述標準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附件8)執行。
2.體檢要求
體檢人員根據報考職位,按照自治區招錄機關和各地(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的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
招錄機關或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時,可提出復檢要求。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規定,經地(州、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在公務員考試錄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根據不同情形按照“當場、當日、7日內”時間段規定的復檢項目進行復檢。復檢原則上不在同一醫院進行。
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八)考察
自治區區級招錄機關、垂直管理系統、各地(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規定對報考本機關、本系統、本地的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考察堅持政治標準第一,嚴把考生政治素質關。
被考察人員應填寫《2018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考察表》(可登陸新疆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網站下載),并將個人檔案一并報考察部門審核。
在考察中,經審定不符合招錄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或證明文件的人員,考察結論為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九)公示
面試、體能測評(人民警察職位)、體檢、考察全部合格的擬錄用人員,經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并通過新疆黨建網、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網、新疆網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
(十)錄用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在一定時間內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公示期滿后,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擬錄用人員自行解除與原單位之間簽訂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否則不予錄用。
經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部署,對空缺職位適時發布公告、開展補錄。
自治區各級各類機關面向社會新錄用公務員辦理錄用手續后(不含政法專項編制新錄用的人民警察,南疆四地州鄉鎮公務員、選調生),全部到南疆四地州農村幼兒園支教一年。支教工作結束后,支教人員回原招錄機關(單位)工作。支教考核情況作為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考核、公務員登記的主要依據。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自治區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廳、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區公務員初任培訓工作的意見》(新人社發〔2010〕145號),新錄用人員須參加初任培訓。
四、監督、紀律及其他要求
(一)自治區區級招錄機關、垂直管理系統、各地(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須強化公務員考試錄用紀律監督。
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將組成督導巡視工作組對全區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進行督導巡視。
(二)參加招考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員,與考生之間有親屬關系以及其他可能影響考試結果利害關系的,應當公務回避。
(三)根據刑法修正案(九)、《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發〔2016〕85號)等相關規定,對違反規定的考官、工作人員以及報考人員進行嚴肅查處。
(四)根據《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第十八條,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在機關主要領導與本人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職位。
五、信息發布
公務員考試錄用信息均通過網站發布。其中:
(一)網絡報名、成績查詢通過新疆網(http://www.xjrsks.com.cn)進行。
(二)公告、簡章、公示、政策解答通過新疆黨建網(http://www.xjkunlun.cn)、新疆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網(http://www.xjrs.gov.cn)、新疆網(http://www.xjrsks.com.cn)進行。
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等,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的,均以上述網站公告為準。
六、政策解釋
本《簡章》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有關職位方面的具體問題,可電話咨詢《職位表》發布的聯系電話,由相關部門負責解答(附件9)。
其他有關事項詳見各附件。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附件:
附件1:2018年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職位表.xls(下載)
附件3:國家教育部門版高等教育學科專業目錄網址鏈接.doc(下載)
附件5:2018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考試大綱.doc(下載)
附件7: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docx(下載)
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組織部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廳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局
2018年3月2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