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公務員考試通知
(三)下列人員不屬招考范圍
1.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2.自治區大學生基層培養鍛煉“天池計劃”人員;
3.在公務員考錄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處理尚未滿處理期限的人員;
4.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5.錄用后未按規定時間到崗或錄用后因故取消公務員錄用資格未滿3年的人員;
6.基層政法機關定向考錄公務員服務期內辭職未滿3年的人員;
7、有《2018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簡章》附件中“人民警察報考職位說明”所列情形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職位;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上述情形涉及時限均含試用期。
二、程序和時間安排(以下均為北京時間)
考錄程序主要有: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能測試(人民警察職位)、體檢、考察、公示、錄用等。
筆試之后,選調生考錄程序單獨進行,另行公告。
公示前,各環節出現職位空缺依次遞補。
(一)報名、繳費時間。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和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3月23日10?30—3月29日18?30。
繳費時間:3月24日10?30-3月30日18?30。
繳費方法:按照自治區公務員考錄報名有關要求進行。
職位專業要求的依據是國家教育部門版高等教育學科專業目錄。報考人員須按照畢業證注明的專業名稱,對應國家教育部版高等教育學科專業目錄,查詢公務員考錄《職位表》,選擇符合自身學歷、專業條件的職位報考。
(二)筆試時間(各科目筆試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
4月21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申論》試卷按縣(市、區)及以上機關、鄉鎮機關
分級命制
公共科目具體要求見《2018年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4月22日《公安基礎知識》
《漢語基礎知識》
公安機關(含特警)、森林公安機關職位和法院司法警察職位,加試《公安專業科目》,計入總成績。公安專業科目具體要求見《2018年公安專業科目考試大綱》。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