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蘇連云港市屬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4人】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應聘,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進一步咨詢確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將及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存在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2.各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3:1,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人員可在2018年4月9日9:00-16:00登錄到連云港市人事考試服務平臺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3.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對報名期間遇到的特殊情況,經研究后,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http://rsj.lyg.gov.cn/)統一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事業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有政策規定或協議明確2018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四、考試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對專業技能有要求的崗位,加試技能測試。
筆試、面試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技能測試原則上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組織,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具體可見《崗位表》中“主管部門”欄。
(二)筆試
1.科目
各崗位筆試科目名稱均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但考試內容根據崗位類別分別確定。各招聘崗位的類別詳見《崗位表》中“崗位類別”(其中:經濟類中會計、審計崗位的筆試試卷相同,“其他類”專業技術崗位與管理類崗位的筆試試卷相同)。
筆試考試范圍參見《江蘇省2018年省屬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附件3)。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8年4月21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連云港市(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3.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應聘人員參加考試時持有的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相一致。本次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應聘人員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4.筆試合格分數線為筆試總分的50%。
5.筆試成績將以百分制的形式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連云港市人事考試服務平臺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查詢。
(三)資格復審
1.筆試閱卷結束后,無技能測試的崗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聘用的人數,按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有技能測試的崗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聘用的人數,按5: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060201、090301和090302崗位按3:1的比例)。
2.資格復審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負責。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書、材料的原件。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3.請進入資格復審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在成績公布后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4.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技能測試)資格,并在應聘同一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被取消面試(技能測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陳述申辯。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網站公布(具體網址見附件4)。
(四)技能測試
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技能(詳見《崗位表》),技能測試合格分數線為技能測試總分的60%。技能測試成績將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技能測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由組織技能測試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告知考生。
(五)面試
1.無技能測試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直接進入面試;有技能測試的,在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根據折合成績(筆試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30%)從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聘用的人數,按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2.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60%;面試已經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50%。
(六)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無技能測試崗位的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有技能測試崗位的總成績=筆試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五、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參加體檢,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可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體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按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組織實施考察。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并分別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如遞補,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的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七、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八、招聘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九、監督和舉報
1.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機關黨委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18-85682528。
2.中共連云港市委組織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舉報電話:
市委組織部綜合干部處(公務員管理處):0518-85804289;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0518-85812083、0518-85837832(傳真)。
舉報信箱:lygrc@163.com
原標題:連云港市2018年市屬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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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江蘇省屬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doc
中共連云港市委組織部
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8年3月2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