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永春縣赴福建師范大學專項公辦教師招聘有關事項通知
按照《2018年福建省永春縣專項公開招聘教師通告》,根據網上預報名的情況,現將我縣到福建師范大學組織專項招聘公辦教師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現場報名時間
2018年3月31日上午9:00—10:00
二、現場報名地點
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理工樓北樓215室
三、現場報名應攜帶材料
1.《福建省永春縣專項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1份、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張。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 2018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就業推薦表原件(含成績表)、復印件1份和就業協議書原件;其他報考人員須提供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4.未就業畢業生應提供就業報到證原件。
5.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留學回國人員或香港、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
7.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需提供國內院校出具的相應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8.能證明符合條件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以上材料提供的復印件,需同時提供原件(原件核對后退回),開具的證明要交原件;復印件按順序裝訂,報名表放首頁。
四、報考資格審查
招聘工作組現場收取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確定為參加考試人員。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聘用階段的復核結果為準。
五、考試形式及內容
1.考試形式
現場片段教學
2.考試教材
中學現使用的高中新課程教材必修(一)教科書,即:語文、數學、政治、生物、地理--人民教育出版社;英語--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物理--山東科學技術出版社;化學--江蘇教育出版社;歷史--湖南岳麓出版社。
3.考試要求
(1)現場撰寫教學設計的時間為30分鐘,這一環節不計算考試成績。
(2)撰寫教學設計完成后,進行現場片段教學,時間不超過10分鐘。評委根據這一環節進行評分。
4.面試成績
考試成績為百分制(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四舍五入),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達到合格線及以上者方有資格復審、體檢、考核、聘用。
5.考生持本人身份證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有序參加面試。
六、簽訂就業協議
根據招聘崗位的擬招聘名額,按面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確定擬簽約對象,由考生本人持《就業協議書》原件與永春縣教育局當場簽訂就業協議。
七、專項招聘具體崗位、招聘及計劃招聘數如下:
八、考試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監督電話: 0595-23898249
原標題:2018年永春縣赴福建師范大學專項招聘公辦教師有關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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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縣教育局
永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中共永春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3月2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