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麗江市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45人】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考察
考察主要針對擬聘用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報信息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因下列情況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由用人單位確定是否依次遞補招聘,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后可依次遞補一次。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核不合格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以本人書面申明為準);
4、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按管理權限在全市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核實時間為三個月)。
(九)聘用
考試、考察、體檢、公示等各項工作結束,對已確定的擬聘用人員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七、招聘紀律
(一)對違反招聘紀律的考生,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二)遵守回避規定。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的,應實行回避。
(三)不按編制限額及公開招聘原則進行聘用的,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不予審批,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發現將予以追責和問責。
(五)無故不聘用考生的單位或部門,責令其聘用并作通報批評。
八、其他事項
1、參加考試但分數為零分的人員、未缺考但被標記為缺考的人員、對違紀情形有異議的人員可以申請查疑。
2、事業單位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3、未盡事宜,按《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規定辦理。
4、本公告由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招聘計劃表”中的具體招聘條件由各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九、重要提示
(一)公開招聘的有關信息通過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站向社會發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二)本次招聘考試專業目錄參照《2018年云南省公務員考試專業目錄》執行。
(三)報考人員應確保填寫信息的真實性,特別是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凡因考生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并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的取消應聘資格等一切后果。
(四)筆試分數為零分的人員、未缺考但被標記為缺考的人員可以向考試組織單位申請查疑。
(五)本公告所附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六)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關的宣傳推銷材料,以免受騙上當。
(七)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單位和考試機構對公開招聘過程中一切違紀違規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請考生務必認真學習《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部令第35號),務必誠信參考,否則不但影響考生的本次考試結果,還將影響考生的誠信檔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十、聯系方式
(一) 咨詢電話:
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888—5122926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