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重慶江津區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公告【招169人】
為加強江津區人才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69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條件等要求詳見附件1-4)。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4);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正在全日制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8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往屆畢業生報考崗位要求的職業(執業)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等需在報名當日前取得(崗位另行要求的從其規定);2018年應屆畢業生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職業(執業)、普通話等級證書等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須在2018年10月31日前取得;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三)工作經歷有關事項
招聘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及以下單位工作過的,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退役士兵報考的,其在軍隊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3月30日。
(四)年齡計算有關事項
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3月30日,如“35周歲及以下”指1982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
(五)專業審核有關事項
專業條件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均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審核報考專業。
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未納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經培養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屬同一專業的,經審核同意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寫畢業證書載明的專業。
(六)服務期限有關事項
本次公開招聘事業人員在江津區最低服務期限為3周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5周年。崗位有具體要求的按附件要求執行。未滿服務期,不得向區外交流或轉聘,否則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分網上報名(報考附件1、3)和現場報名(報考附件2、4)。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者報名。
(一)網上報名
報考附件1、3崗位采取網上報名。
1. 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18年3月30日9:00至4月6日18:00期間登錄重慶市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http://www.jiangjin.gov.cn/bm/jjq_qrsj/qrsj_index.html)進入“人事考試網上報名入口” ,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者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相關說明,按照說明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并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 初審報考資格。工作人員根據報考人員在網絡上填報的信息,對照崗位報考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應及時下載并打印本人的報考信息表,供資格復審使用。
3. 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填報報名信息后的2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審核未通過的可在2018年4月8日18:00以前及時進行修改,重新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報名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崗位,一經資格審查通過后,報名人員不能更改報考單位及崗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