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大理州事業單位招聘專業技術人員醫療崗公告【招224人】
4.資格復審。考生個人信息復審時間為面試前1至2周,由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和招聘主管部門在規定時間和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合格發給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則從最低控制線以上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根據缺額數依次遞補(自行放棄面試人員需向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提交書面說明)。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招聘崗位所需要的畢業證、學位證;證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職稱(職業資格)證書或專業等級證書;公民身份證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在職人員(含機關工作人員、國有企業人員、特崗教師、三支一扶人員、西部志愿者)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加分證明等材料的原件。
報考定向招聘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人員崗位的考生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屆時按照面試公告執行。
烈士子女在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頒發的《革命烈士證明書》及戶籍證明;大理州駐軍部隊軍人隨軍家屬需提供《軍人隨軍家屬申請報告表》。
5.面試組織
面試按照《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測評暫行辦法》和《大理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暫行辦法》組織實施,州級崗位由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實施。縣市(鄉鎮)崗位的面試由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實施。面試(或實作)時,考生必須出具身份證原件(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和面試通知書進行復核,凡不能出示原件的,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等額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過程。
根據云組通〔2012〕45號文件要求,在面試(或實作)合格人員中由筆試成績占50%和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加權合成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綜合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含加分)÷筆試卷面總分×100)×50%+面試總成績(含加分)×50%
在計算成績時,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通過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并按保留兩位小數的計算結果代入綜合成績的計算表達式中,綜合成績通過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以筆試總成績高者勝出。
(三)體檢
由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州級各招聘主管部門組織擬聘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具體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崗位考生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的原則依次遞補。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考察
考察主要對擬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報信息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
筆試、面試、擬聘用人員在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擬聘人員公示期不少于7天。經公示無異議,由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州級招聘主管部門調取擬聘人員個人檔案并提出招聘意見,報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辦理聘用審批手續。辦理聘用手續時必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相應證書原件,否則不予辦理。實行統招統分的崗位,擬聘用人員按照綜合成績高低順序在擬招聘崗位中進行擇優選崗。
黨政機關在職在編工作人員,進入擬聘程序,經單位和組織人事部門同意,辦理調配手續,調入事業單位后,成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齡連續計算。定向招聘服務期滿人員被正式聘用的,服務時間計算工齡及社會保險繳費年限,按同等人員確定工資。
(六)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內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七、招聘紀律
(一)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將進行雷同卷鑒定,被鑒定為雷同的,給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二)對違反招聘紀律的考生,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三)遵守回避規定。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大理州紀委監委派駐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紀檢監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開招聘的有關信息通過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及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站向社會發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二)本次招聘考試專業目錄參照《2018年云南省公務員考試專業目錄》執行。
(三)報考人員應確保填寫信息的真實性,特別是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凡因考生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并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的取消應聘資格等一切后果。
(四)筆試分數為零分的人員,未缺考但被標記為缺考的人員可以向大理州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申請查疑。
(五)本公告所附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六)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七)招聘單位和考試機構對公開招聘過程中一切違紀違規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請考生務必認真學習《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務必誠信參考,否則不但影響考生的本次考試結果,還將影響考生的誠信檔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未盡事宜請與大理州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及招聘主管部門聯系。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