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鄂州市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5人】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考試內容和范圍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附件二)。本次公開招聘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筆試形式和內容
根據公開招聘行業特點,本次統一筆試分為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和醫療衛生類(E類)五類。詳見附件二。
(三)關于開考比例的界定
為實現競爭擇優,原則上按崗位計劃人數和報名人數不低于崗位表規定的比例。開考報名結束后,對報名繳費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并退還報名費;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四)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通過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發布。
五、面試
面試人員按鄂價費字〔2007〕18號文件規定,每人繳納面試考試費50元。
面試重點測評應試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內容,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及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方式主要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崗位用人需要確定,一般采取結構化面試、說課試講、技能測試、現場表演、實際操作等形式進行。
(一)面試入圍人選
按《崗位表》中規定的面試入圍比例,根據考生報名崗位依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入圍人選。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筆試之后、面試之前完成。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在筆試成績公布后,組織面試入圍人選的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提供相關職稱證書、職(執、從)業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4、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中有戶籍要求的,提供戶籍證明材料(不含各類學生集體戶口);
5、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提供崗位工作經歷的有效證明(簽訂的《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證明或工資發放證明等)。工作經歷按足年足月累計。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等經歷不作為報考工作經歷;
6、已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提供單位同意報考加蓋單位公章的書面證明;
7、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就業協議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應聘崗位條件要求的職(執、從)業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還需提交與筆試準考證相同的照片2張。
8、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提供其他相關資料;
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應試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因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或取消面試資格,出現面試人選需要遞補的,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依筆試總成績由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考生放棄資格復審或面試資格,應向招聘單位出具書面聲明或將聲明通過傳真、掃描等方式發送至招聘單位。未出具書面聲明而單位確實無法聯系考生本人的,應由招聘單位2名以上工作人員確認并記錄在案證實,并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依筆試總成績由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三)面試公告
面試公告于面試前5天在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站、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發布,并同時采用電話、短信或者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入圍考生。
面試公告發布后,面試舉行前5天內,入圍考生棄權的不再遞補。對只有一人參加面試的,實行最低合格分數線控制,最低合格分數線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在面試公告中予以明確。對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考察、體檢階段,相應崗位招聘計劃取消。
六、成績權重
1、筆試、面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成績后,分別按30%和70%計入考生成績。
2、《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滿分為150分,時間為90分鐘;《綜合應用能力》滿分為150分,時間為120分鐘;面試滿分為100分,時間由招聘單位根據需要確定,原則上不低于每人10分鐘。
3、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其計算公式為:(《綜合應用能力》+《職業能力傾向測驗》)÷2×(2/3)×30%=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其計算公式為:面試成績×70%=面試總成績。考生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
4、根據國家和我省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的政策要求,本次招考對“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村官、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簡稱三項目人員)執行優惠政策。截止2018年8月1日,三項目人員服務期滿(服務期限不低于兩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報名參加本次招聘,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筆試成績上增加5分(面向“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村官招聘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優惠)。該類考生筆試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應用能力》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2×(2/3)+5分)]×30%=筆試總成績。三項目人員中已招錄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優惠。
三項目報考人員需在2018年4月23日-4月25日期間,持服務證書、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服務地的“三支一扶”辦、組織部、團委進行專項審查,開具加分證明材料到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聯系電話0711-3358455)匯總并公示。
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考試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時,筆試科目《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七、考察、體檢
按考生筆試和面試總成績,依招聘崗位從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人選。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