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鄂州市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5人】
(一)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人崗相適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職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3、因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依考生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從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二)體檢
1、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
2、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經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應聘者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醫囑暫緩可能對胎兒健康有影響的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且體檢結論合格的,再行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4、體檢費由應聘者承擔。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5、因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依考生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從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及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考生綜合成績、考察、體檢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經主管部門審定后,在市人社局、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定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取消后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這次招聘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辦理手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對違紀違規人員的處理
公開招聘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認定和處理。
十、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公告附件《崗位表》中所列的內容,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咨詢詳見附件三)。
招聘公示公告及相關信息請關注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站和招聘部門網站。
原標題:鄂州市事業單位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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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鄂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2.2018年鄂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doc
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8年4月2日
(責任編輯:李明)